刘峰律师
广州刑事律师
只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委托
电话:
18613049494
辩护
专题
毒品犯罪案件 财产犯罪案件 官员犯罪案件 人身类犯罪 老总犯罪案件 特殊类犯罪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 一审 二审 申诉 拘留 逮捕 取保候审 无罪辩护 不起诉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律师文章 >> 正文
【刘峰辩护学系列(3)】从上海孙泽生案的成功办理谈律师的君子道
2015-6-27 12:36:21
浏览:
本律师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咨询,尤其是电话法律咨询,洽谈案件请前往律师事务所。



 

(刘峰律师2015年6月14在湖北石首办理一毒品案件乘轮渡过三义寺渡口,于渡船上,时,天空飘雨)

刘峰律师按:这是我去年在上海办理的一个案子的办案随感。与我构建的“沟通方法论和说服价值论”的辩护理念有着一定的关联,也和我的职业化理念密切相关。所以,将其归纳在我的辩护学系列。

实际上,“沟通”方法论,在司法实际中,还是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的。尤其是对那些不讲理、不懂理的司法机关。沟通几乎不可行。而对作为“沟通”的原始基因的“尊重”,也有很多同行表示质疑。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互相尊重很成问题。这和中国社会整体司法理性水平不高有关。但这恰恰是我们要重视“沟通”的另一层原因。而不能因噎废食,否则,便和理性实践整体冲突。为了解决个中问题,我后来也对“沟通方法论”做了掘深和拓宽思考,沟通的概念也不再是大家理解的那么简单,而是提升到一种辩护策略上来,尤其和我所构建的辩护学中的“渗透”概念紧密相连。而这又深入到了辩护心理学和辩护哲学领域。这都是我正在着手著述构建的辩护学课题。

但,这都是后话了。


孙泽生上海盗窃案完美落幕

—兼谈律师的君子道

1

自信堪称完美。上海孙泽生盗窃案4月18日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拘役三个月。下个月6号,孙泽生将走出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的高墙。

这是一个律师同行广东佛山张峥律师介绍过来的案件。一直是孙泽生的哥哥孙鲜在处理委托事宜。他委托我时告诉我,他不认识我,但是他和张律师是远方亲属,而张律师在向他介绍我时是那么地相信我,所以他就选择相信我。在这里,感谢张律师对我的厚爱和推崇。

委托之初,初次会见了解案情后我便告诉他我努力的方向是三个月的刑期。能办到吗?不会判半年或一年以上吧?被问了几十遍的话,开庭前,孙鲜还一直还充满忧虑地重复着。我说,你再这样问,我的方向便变成了承诺了。虽然我自信可以达到我努力的目标,但毕竟裁判权在法院手里,判多久都有可能,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而法律规定是三年以下。因此,不要再问,否则,只会给我打来徒劳无益的压力。

起立宣判的时候,听到结果,孙鲜在旁听席上特意向我点头微笑,眼神充满感激和钦佩。被告人孙泽生当然不知道,但他的哥哥知道我在整个过程中是如何思考和办理这个案件的。庭毕中午请我吃饭的时候,孙的父亲来电询问情况。借着一点酒劲孙鲜在电话里大声说:“很好,很好,结果很满意,我们的律师很厉害。”等他挂掉电话,我不好意思地跟他说,你过奖了,我没你说的那么厉害。只是尽了该尽的责任。

孙鲜说,刘律师,我给你送一个锦旗吧,也就几十块钱。我说,这就不必了,没有任何意义。孙鲜又说,那刘律师,以后我身边有人请律师,我一定介绍给你。我说,好啊。

宣判结果出来的时候,我看到黄浦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表情是有一些恍惚和不满。我知道他是认为法官判的太轻了。主审法官是一位美丽的刘姓女法官。刘法官显然也是考虑到了公诉人可能产生的看法和想法。判决之余当庭对着被告人就判决做以阐释:“我之所以判地这么轻,是因为你态度很好,又没有前科,我想给你一个机会。如果再犯,我一定重判。”公诉人走出法庭后,我对刘法官点头笑了笑,说谢谢你刘法官。刘法官回我说,刘律师,不用谢。只有我和刘法官知道,在这谢谢和不用谢之间,我和她有着一种默契和心照不宣。当然,孙鲜也略知大概。

2

案情没必要详谈。大致上就是孙泽生在上海盗窃了一名外国人的财物。涉案价值不算大,但量刑区间很大。但无论如何,三个月的刑期都已经算是底线。案件刚到法院的时候,我给刘法官去电话,提前告诉了她我的意见。我说,刘法官,尽量判轻点吧,给被告人一个机会,他也是一时糊涂。刘法官说,也就认罪态度一个可以从轻的情节。我说,涉案价值不大,没有前科,惩罚是必要的,但救赎也一样很重要。你看,判个三个月如何?

三个月?刘法官惊讶地叫了一声,她显然没料到我会以这么低的量刑向她提出建议或要求。我没等她缓过神来,便及时补了一句,说:“对,把被告人再继续关下去没什么意思。”然后我便不再说话。刘法官也沉默了,过了一会,她回我道,那我考虑考虑吧。我说,好的,谢谢您刘法官,再见。好的,再见。刘法官也客气地回应了我,然后挂掉电话。

尽管我无法确定刘法官的最终判决,但我知道我已经成功了。我坚信刘法官会答应我的请求。

“每一个案件都是不同的,而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做法。”当身边的一些律师同行向我请教辩护经验时,我总是忘不掉要说这一句话。很多同行惊奇于于我办理刑事案件的成功率,赞叹我的办案能力时,我也总是会说,不管一个案件有多困难,请忘掉输赢,先考虑尊重。尊重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在内的所有办案人员,然后再尊重自己。如此一来,虽然忘掉了输赢,其实已经掌控了输赢。

尊重当然不是唯一,也还有诸多技巧因素。孙泽生案件开庭前夕,我在法庭门口等候,因为在审理我的案件之前将先审理一个寻恤滋事的案件。代理该案的是一个上海本地律师。我和该律师同行顺便聊了聊。我问他,你这个案件之前和法官沟通了吗?他说,打了电话。我问,你怎么沟通的?他说,我跟法官说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是无罪的。我又问,那么法官什么态度,他回我说,法官态度并不好,跟他说,你作为律师独立发表你的看法,那是你的权利。这个同行进去开庭了。我对孙鲜说:“这个案件结果将很不妙。”孙鲜问我说为什么。我回答他,沟通问题。

律师当然有权也应该发表独立意见。但是既然是沟通,是以达到目标为目的,而不是为了彰显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和法官的整个通话过程中,他都未能获知法官的意见和想法,那么,这种沟通还有何意义?我从来不会犯这种错误。

其实,孙泽生盗窃一案,我是在侦查阶段便和司法机关交涉了的。黄浦区公安局经办该案的王珺警官就案件也和我畅所欲言。家属希望能取保候审,但我觉得取保候审将会拖长案件时间,并不是什么好的措施。在和王警官沟通时,王警官也是这个看法。我说,我向你提一个请求,迅速侦办完案件移交检察院,这样方便我接下来的安排。王警官爽朗答应了我。第二天,便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刚到检察院的第二天,我便联系上了经办案件的检察官,希望他给我出一个缓刑建议。“上海的缓刑程序太复杂了,要检察长批,确实很难办。”我便向他提出了一个同样的请求,迅速审查起诉到法院。才三天,他便把案件移送到了法院,并特意给我电话通知我。到了法院后,我又迅速联系刑庭内勤,连案号都还没来得及生成,便在我的主动沟通下确定了开庭时间。

为什么有一些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最终都能采纳我的意见,同意我的请求,这与我在和他们的沟通过程中给予他们的尊重紧密相关。

以事实和法律为基线当然没错,但案件是人办的,再怎么固守事实和法律,也还有诸多可以努力的空间。尊重他们,他们便以尊重回馈了我。如此一来,一个再艰难的案件,也将变得不再艰难。

这就是我一直在践行和追求的中国律师的君子道。

3

涉及到“道”,这是一个深刻而又复杂的话题。但我一直想和中国的律师同行们,谈谈我的辩护之道,律师之道,谈谈这个君子道。而由这个“君子道”衍伸出来的第一个命题,便是律师人格。

那天在上海黄浦法院开完庭,我在等候书记员打印庭审记录的时候在大厅里和几位不同年龄的上海检察官在聊天。其中一个因为读过我的文章竟然知道我。他说,大律师哦,怎么离开上海了呢?我笑笑说你们是大检察官,我其实只是一个小律师。但只要负责,专业,加上自信,我想我以后会是一个大律师。所谓的大律师,就是这样做出来的。该检察官说,大律师真谦虚。然后低头沉思了一下,说,你说的很好。

这个基于“君子道”的律师人格内容,首先就是专业,自信和负责。

这一点看似简单,但其实已被诸多同行深深掩埋和遗忘。然后,在世俗的喧嚣中,现实的艰难中开始扭曲和变形。很多人用基本知识代替了专业水准,用自负代替了自信,用口头负责代替了真正的负责。而专业,并非指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而是指一种职业精神。

自信不是凭空而生。更不是一种所谓的心理暗示,而是一种人格充实和扎实。一个大医生在手术台上的自信和从容便是因为对肌肤腠理的熟稔掌握而产生的。诸葛亮轻摇羽扇之间,樯橹灰飞烟灭,更是洞悉了诸多事物的一行一动的内在规律。于是,手术台上的种种刀刀剪剪的错落交织,战场上的金戈铁马挥毫自如,是一门技术,也更是一门艺术。自信,来自深厚的积累,更源自不息的探索,是一门术学,更是一门道学。自信来自能力,然后,本身便成了一种能力。

专业和负责,暂不多谈。

基于“君子道”的第二项律师人格内容,便是给他人以尊重,尤其是司法机关。

这些年,中国律师被律师界一些擅长炒作和忽悠的人弄得不大成样子,动辄以“正义化身”义正言辞,搅得律师界不得安宁。在我看来,这都是在扯淡。他们误导了一些人尤其是年轻的律师们事小,但整体上破坏了律师界的整体形象事大。曾几何时,不少民众认为那些善于叫嚣的才是律师,而对司法机关而言,律师群体于他们而言,俨然成了敌对。于是,很多沟通变得困难,只有剑拔弩张,灰尘漫天。本身为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正常律师执业,突然变得难以理解。尊重没有了,沟通沦陷了,只剩下决战和对峙。不再赘述那些诸如“法治、正义”等陈词滥调的大概念了,我只明白,如此一来,最后,受伤的终归只能是当事人。尽管通过这种方式能促使有些案件回归真相。但回归真相的方式着实太多。

沟通,对一个案件的解决,就好比大禹治水,缓和了洪水与堤坝的敌对关系,消除对峙,走向平衡。而彼此尊重,正是生成它的原始基因。

以礼相加,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平和沟通,基于事实,遵循法律,一个合理而职业化的辩护制度也会更快形成。

最普通的辩护,是总想着挑剔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最庸常的辩护,是总一厢情愿地想着挑剔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而只有最好的辩护,才总会基于己方的充足与不足,有利与不利,以既定的目的,去想着帮助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

这看似是在帮助检察官和法官,实际上是在帮助自己。而尊重他们,其实是为了赢得尊重。

这是辩护律师“参与”这一概念最深刻的含义所在。

关于律师的君子道,还有太多需要言说。

(作者刘峰,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律师,2014年4月21日出差途中,随写于江苏泰州)



公众号订阅
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可订阅刘峰律师【且听峰声】公众号,了解更多刘峰律师信息和动态。
相关[律师文章]
1 刘峰律师:求告的迷途—写给申冤者的话
2 刘峰律师:正天下人心还是正天下制度?
3 刘峰:司法改革的一缕强光
4 刘峰律师:大道如斯
5 刘峰律师:法治信念远比案源和金钱重要
6 刘峰律师:去做一般律师不做的,不要去做一般律师都在做的
7 刘峰律师:中国的政府和国民们,请善待律师
8 刘峰律师:为生命修一条期望之路
9 刘峰律师:“职业纯粹性”是律师职业的灵魂
10 刘峰律师:以理性之光点亮律师职业之路
相关图片文章

刘峰律师:陈有西律师的扯淡的君子道

刘峰律师:成功来源于“做减法”

刘峰律师:真正的社会精英只能是那些在大道上前行的人

刘峰律师:把大事情与小事情做,把小事情当大事情做
2014 @ 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 刘峰律师 diyibianh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84498号-1 预约电话:(手机)18613049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