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律师
广州刑事律师
只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委托
电话:
18613049494
辩护
专题
毒品犯罪案件 财产犯罪案件 官员犯罪案件 人身类犯罪 老总犯罪案件 特殊类犯罪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 一审 二审 申诉 拘留 逮捕 取保候审 无罪辩护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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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介绍
2017-6-26 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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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咨询,尤其是电话法律咨询,洽谈案件请前往律师事务所。



团队简介:
 

未央刑事律师团队,是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律师刘峰律师组建的刑事辩护团队。团队以“坚守职业品质,实践职业精神,强化辩护技能,展示职业形象”为根本,倡导职业化理念,并致力于成为社会有影响的刑事律师团队。在为委托人提供辩护法律帮助外,同时也在通过个案推动理性实践,影响案件的参与者,推动刑事辩护和刑事司法的进步,进而影响和改造社会,践行自身深刻的社会使命。

为被告人的自由而辩,为救赎被告人及其亲人而辩,同时也为社会进步而辩,这就是我们的团队。

用刘峰律师的话说:“这是刘峰律师引领着的中国律师界一群簇拥着生长在悬崖峭壁上的凌厉之花。”凌厉之花,将是刘峰刑事律师团队的最为形象化的表达,也是团队的标志。但凌厉是花,而不是根;是果,而不是因;是形,而不是神。我们的根、因和神,是理性。理性是我们存在的理由,也是我们前进的明灯。凌厉,只是我们一个比较典型的风范。

刘峰刑事律师团队的组建采用了“远”与“近”和“紧密”与“松散”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团队成员在同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另一部分成员则分散在全国不同律师事务所。所承接的刑事案件,根据具体情形,安排相关律师成员担任辩护律师。目前,刘峰律师团队有成员十多名。所有成员律师都是对刑事辩护富有热爱和执着精神,并擅长刑事辩护的律师。

目前,刘峰刑事律师团队成员不断扩大中。刘峰刑事律师团队欢迎有志于刑事辩护,有意在刑事辩护上不断攀登高峰,并有志于推动我国刑事辩护发展的律师同行加入。


 

 

成员介绍:





1,刘峰律师

个人简介:


刘峰,安徽省泗县人,现广东未央律师专职刑事律师,曾先后任职于广东亚泰(佛山)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务为刑事辩护,国内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现为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刑事部负责人,刘峰刑事律师团队负责人。刘峰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和辩护法律业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曾成功办理过刑事案件几百起,并致力于成为第一流的中国刑事辩护律师。


1979年11月出生于安徽,03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曾任职上海一房地产公司法律部主任,04年初上海在职期间报考福建省检察院,以比第二名高出三十多分的成绩取得第一名并最终进入了录用程序。但刘峰最终还是放弃了公务员职位,同时辞去了上海公司职务,前往广东佛山从事律师职业,任职于广东亚泰(佛山)律师事务所,是该所骨干律师。在广东亚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刘峰律师以突出的办案能力和才华很快便成为了佛山律师界的一面旗帜,在佛山法律界开始展露头角,渐生名望。因为诸多案件的成功办理,并赢得了诸如“办案高手”、“当事人的福将”、“律师界的青年才俊”等美誉和称号。后受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邀请,曾又前往上海执业,执业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2014年2月,刘峰律师回到广州,执业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并建立刑事部。2017年,刘峰律师率团组建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


 

经典案件:


安徽五河县武廷X强奸案,检察机关建议判处5--7年有期徒刑,刘峰律师先做无罪辩护,因法庭上精彩的表现,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两次,后因事实上和证据上的重大困难,转为罪轻辩护,判刑一年;


河南南阳退伍军人张小龙佛山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经刘峰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辩护后,改判无罪;此案创造了佛山毒品犯罪案件第一件二审改判无罪案。宣判无罪时,硬汉张小龙当庭痛哭不已。


周磊诈骗案,刘峰律师通过提交不予逮捕建议,促使公安机关释放嫌疑人,最终撤销了案件;


肇庆李巧慧贩毒案,刘峰律师一审辩护,判决无罪;


陕西段宝山诈骗案,累犯,原判处两年,经刘峰律师辩护后免于刑事处罚;


2013年,曾轰动一时的,由广东省公安厅督办,影响广泛的江西明骏实业公司非法吸收巨额存款一案,担任佛山分公司业务经理陈义强一审辩护人。在陈某被控负责吸收存款一千多万的情况下,刘峰律师在法庭上发表了精彩的辩护意见,首次提到“政府共犯”的概念,指出了政府在本案嫌疑人犯罪的情形下直接起到了推动作用,最终触动法庭,自陈某起,十几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缓刑。


2012年,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政治敏感性的广东鹤山李广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刘峰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多次提交律师意见,环环相扣,步步为营,在拘留、批捕并羁押十个多月后,最终以检察院的不构成犯罪的绝对不起诉决定告终。为李广庆最终赢得了清白。并且,为李广庆向鹤山检察院获得了8.5万元的国家赔偿。据说这是鹤山市检察院第一起国家赔偿案件。


2013年,在上海执业期间,刘峰律师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温州商人周X明上海非法拘禁一案,刘峰律师在嫌疑人被刑拘当天便担任辩护律师介入该案,在认定该案存在证据上的重大问题后,在刑事拘留第29天便成功促使上海公安机关释放嫌疑人。


2014年,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中国籍博士后,全球知名的核物理研究员周田春委托的其家人李伶杰被指控犯损害商业信誉罪案,刘峰律师做无罪辩护,通过和检察院多次交锋,分别以“荒唐可以上演,但不可继续”、“不是认识问题而只可能是良知问题”做无罪辩护,多次无罪意见后,最终佛山顺德区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以无罪释放李伶杰告终。


广东湛江人孙泽生上海盗窃外国人案,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两年以下,刘峰律师做量刑辩护,上海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拘役3个月。


湖北石首市人孔德宏佛山贩卖毒品案,贩卖毒品4.33克,检察院建议量刑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刘峰律师做罪轻辩护,以“惩罚是必要的,但救赎同样重要”为题在庭上做了精彩辩护,要求判处拘役刑,最后法庭最终判决拘役6个月。


安徽淮南人张丽和男友吴某佛山贩卖毒品案,刘峰律师担任张丽的辩护律师,历时两年,退侦两次,退补两次,开庭三次,甚至最终法院要求警察出庭作证,刘峰律师当庭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做无罪辩护,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是存在内涵和生命的,而它的生命就是良知、担当、责任感、怜悯之心和职业精神”的法庭辩论演说,触动法庭,将检察院逼入死角,法院在巨大压力下,虽然还是强行定张丽贩卖毒品罪,最终法庭判决四年有期徒刑,而其男友则是被判处了死刑。


广西人龙汉华等人在广州抢劫案,检察院以抢劫20多万指控龙汉华等人,要求判处作为主犯的龙汉华无期徒刑以上刑期。刘峰律师作为主犯龙汉华的辩护律师,以“一起基于预谋捉奸索财的非典型性敲诈勒索”为题,在法庭上做了精彩的改变定性的辩护。并要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法庭完全采纳辩护人意见。判处龙汉华两年九个月有期徒刑。

......


辩护理念


刘峰律师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提出了以“理性实践”为基础的,建立在“职业纯粹性”之上的“在价值论上,以说服为基本核心;在方法论上,以沟通为基本核心”的完整的职业理念。刘峰律师认为,律师是什么?无非是一个以理服人的职业。辩护又是什么?无非就是说服。凭什么认为自己能够说服?那是因为坚守。凭什么认为坚守可以保持?那是因为对理性的信念。可见,其辩护理念,说白了,是一个以“理性实践”为基础的完整体系。其实,往深了说,在刘峰律师看来,律师就是一个以理性作为准则和信条对抗和洗涤反理性和非理性的职业。所以,像西方法谚所说,律师,是一个与上帝同在的职业。而辩护,是上帝送给人类最宝贵的礼物。而刘峰律师的这种“理性实践”其实是源于层面更深的“道德追求”。并且认为,通过个案推动理性实践,影响案件的参与者,进而影响和改造社会,也就成了律师最深刻的社会使命。而理性,就是认知和道德的高度合一。律师作为社会精英和知识分子的一面的价值和建树也就由此生发。同时,基于此,刘峰律师提出,专业化的职业群体,良知和职业操守,要高于专业本身。


思想特征:


其思想风格属人格理性主义,受卡莱尔的人格哲学和康德哲学,荣格的心理文化哲学,以及甘地和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抗争思想影响最重。认为一切思想要形成为人格才有实践意义。厌恶自由主义和暴力主义。主张社会进步应靠理性引导和人格实践,而使用暴力是“跌入啜饮情绪毒药的深渊”。不接受宿命论,更不接受神秘主义。拒绝虚无主义。不全然接受功利主义,同时,也抗拒纯粹的自由主义。(具体参阅《刘峰律师2015年给团队成员的新年致辞:我们深爱希望!》)

而在刑事辩护职业领域,尤其是在辩护技巧的运用上,受以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佛兰克和霍姆斯为代表的法律现实主义影响最重。在这一点上,刘峰律师的名言有:“法律是一根弹簧秤。”、“法律常常在失去自己中寻找自己。”“法,与无法,常常深度共存。”

职业领域,崇拜的著名刑事大律师有美国的德肖维茨、丹诺等人。


经典语录:


“没有任何一个谎言,可以永远长存。”

“真理在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被埋藏的,而闪烁的常常是谬误。”

“人,至少得有一个方面是纯粹的。”

“一个无大道之心的人,往往始于无有,而终于虚幻。大道,是信念的彼岸。”

“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引起对峙,而是为了实现正义。”

“张开嘴,正义会替你说话。”

“主张理性并非意味着不会受到非理性袭击,而是甘愿受到非理性伤害,也不会还之于非理性。”

“宁愿以理性而失败,也不愿以非理性而取胜。”

“改变一个人,远比战胜一个人更属于成功。”

“今天的中国人犯了一种病,病的名称很长,叫做'相信世界上的人若非砧板,便是铁锤'。”

“谁违背法律,漠视正义,谁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当别人在试图为他人立法的同时,我们在为自己立法。”

“真正的大道,永远路途漫漫,荆棘密布。稍有不慎,便是绝处。”

“人类的前进其实就如夜行,而照亮我们前进之路的,就是那些斑斑点点的理性之光。”

“一个再不良善的社会,也绝不可能长期忍受一个只有批判而没有建树的行为。”

“在一个没有理性的法庭上,再荒唐的指控也能成立。”

“态度会说话。”

“坚守是伟大的,而死磕是轻佻的。坚守是默默的,而死磕是彰显的。坚守是品质,而死磕是标签。坚守永远是建设性的,而死磕往往是破坏性的。”

“中国律师应该从理想主义回归到理性主义。”

“斗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斗的目的是为了不斗。”

“中国律师界作为最善于理解理性规则,最富于拥有理性意识,最应该具备理性品质的一群,摆好身姿,定好神态,量好坐标,践行和推动职业化,将是唯一正确的路。”

“每一个案件都是不同的,而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做法。”

“自信不是凭空而生。更不是一种所谓的心理暗示,而是一种人格充实和扎实。”

“沟通,对一个案件的解决,就好比大禹治水,缓和了洪水与堤坝的敌对关系,消除对峙,走向平衡。而彼此尊重,正是生成它的原始基因。”

“最普通的辩护,是总想着挑剔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最庸常的辩护,是总一厢情愿地想着挑剔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而只有最好的辩护,才总会基于己方的充足与不足,有利与不利,以既定的目的,去想着帮助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

“谁都得在明天为今天的行为买单。”

“这是一个没有君子的世界。不必勉强,不用在意。珍惜该珍惜的,冷视该冷视的。”

“规则意向和开创意识,是很多著名刑辩律师的珍贵内质。无意称雄争霸,有意争先称胜;深知创造世界之大,自安一隅之踞,却又尽心尽力,发挥自我。”

“我在法庭上的种种表现,与其说是我的辩护方式,不如说是我在辩护中的人生方式。”

“法庭表现,是一个律师在法庭上面向典型的孤立创造。它是一个实现说服力的过程。”

“去做一般律师不做的,别去做一般律师都在做的!”

”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首先要学会:把大事情当小事情看,把小事情当大事情看。“

”其实每个人都有功利意识,但当精神追逐和功利实际产生了矛盾,功利必须得让位,否则,功利便会挡了精神的道。即便有所成,也难以大成。“

“真正浩瀚的世界,只能是精神的世界,而在精神的世界里,没有多少寡众,只有对错是非。”

“这个国家必须是正义和自由的国度。也因此,律师不可或缺。更因此,律师不可构陷。”

“尽管律师的天性便是好斗,也要斗的其所,斗的理性,斗的规则,斗的平静,斗的能对自己交差,也能对对方交差。那些与此相悖的律师,注定是无趣的,招人厌烦;也注定是无耻的,招人诅咒;还注定是无能的,招人摈弃。”

“就官司而言,不管是对律师还是当事人,输赢重要,但是理解输赢更重要。”

“中国律师,你选择了一个最光鲜的职业,同时也是一个最艰难的职业。”

“既然我是一名律师,我终归别无选择。”

“一个没有怜悯之心的法官,绝对是没有资格坐在审判席上的。”

“辩护和辩证,二者出于同一个辩字,也归于同一个辩字。”

......

(上述语录均出自刘峰律师写作的文章)


其他介绍:


刘峰律师在办案之余,还积极参与中国律师业和法治的发展建设事业,写作了为数甚多的文章。发表文章著作几百篇,其中在律师界有一定影响的有《律师法庭表现原理》、《中国律师的江湖》、《给年轻律师的一百封信》、《刘峰律师2015年给团队成员的新年致辞:我们深爱希望!》、《刘峰辩护学系列文章》、《律师人格系列小品文》等文章和著作。有了相当数量的阅读跟随者和受影响群体。其中,《中国律师的江湖》是刘峰律师在律师界最早的成名作。《律师法庭表现原理》是2013年1月,刘峰律师受中国法学会邀请,在北京的刑事辩护专题讲座。同时讲座的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法学泰斗高铭暄以及律师界大腕田文昌等人。而《给年轻律师的一百封信》第一封《迷惘不是坏事情》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博客网评为2014年“十大影响力文章”。《刘峰律师2015年给团队成员的新年致辞:我们深爱希望!》则成了影响部分司法机关人员的文章。

目前,刘峰律师的一些专著性作品正在写作中,并列入出版计划。比如:《刑事辩护的一百条黄金法则》、《以救赎的名义辩护》、《封闭的欲望》、《给年轻律师的一百封信》、《无罪:天使与魔鬼》、《自由之路》、《理性与艰难》、《且听峰声》、《人格的价值》等书。

 

其他团队成员

2、皮毅卿律师

 

皮毅卿律师,女,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峰律师第二个女徒弟。湖南长沙人,曾任职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对公司法务、刑事辩护有着专业、经验和技术优势。未央刘峰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

 


3,曾祥发律师


广东广州人,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法学系,刘峰律师第一助理,和收下的第一个徒弟。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






4,杨浩云律师

广东清远市人,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法学系,刘峰律师助理,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律师。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刘峰律师收下的第二个徒弟。


 





5,苏冠铮律师


苏冠铮,广东湛江市人,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法律硕士研究生。未央大课堂讲座律师成员。未央刑事律师团队成员。

 

律所职务:

专职律师

社会荣誉:

优秀法学硕士研究生


教育背景: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硕士

学术成果:

《浅析我国律师会见制度》

《论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


成功案例:

湛江徐闻符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经辩护,佛山禅城区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处理

湛江遂溪陈小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经多次辩护开庭,佛山禅城区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处理。

深圳王某诉凌某某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决

浙江盛某女士诉广州乐某某母婴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决。

等等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广州凯弥迪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徐闻县建筑安装集团公司

 

执业证号:14401201410053293

E-mail:13825033066@139.com
资格证号:A20114401142835
手机:13825033066








 

6,李婉君律师

李婉君律师,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婚姻家庭部主任。中国知名婚姻家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公诉科任职,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为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主任,“未央大课堂”婚姻家庭法律、劳动法主讲人,“未央会客厅”常设嘉宾。李婉君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办理婚姻家庭案件多起。办理案件范围包括:婚姻案件(离婚、婚前财产协议、夫妻扶养、夫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管理及析产案件、赡养纠纷案、遗产继承案件及遗嘱见证、收养关系案件、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等民事诉讼、非诉讼案件。同时亦是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刘峰律师收下的第一个女徒弟。


 由李婉君律师主讲的“未央大课堂”婚姻法、劳动法栏目视频讲座更是受社会欢迎的法律讲座。

经典案件:


广州某运输公司总经理离婚纠纷案;


广州某企业老板因婚外情离婚纠纷案;



 



7,李鼎律师

 陕西西安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资深律师。曾历经广东顺晖(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一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广东冠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龙岗区政府讲师团讲师,深圳广电集团法制频道法律专家库成员,星光991广播电台《法在身边》栏目特邀嘉宾律师,龙岗区妇联志愿律师团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未央大课堂首期讲座律师团成员。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

            

社会兼职: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律师;

龙岗区普法讲师团讲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职业培训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惩戒与纪律委员会委员;

深圳星光991广播电台“法在身边”栏目嘉宾律师;

深圳市龙岗区妇联志愿律师团律师;

深圳市中小学普法志愿律师;

天成学校教务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重大疑难商事案件、中小学普法宣讲

    电话:18666293915 0755-28366366

    邮箱:lid@haihanlaw.com

 






8,胡叶荣律师

 胡叶荣律师,广东中山人,200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双学位。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胡叶荣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曾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并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刑事辩护律师。胡叶荣律师认真对待每个案件,无论是接待当事人的咨询,还是办理的刑事案件,均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高度的职业精神对当事人负责。在胡叶荣律师经办的众多案件中,大部分取得满意结果,达到当事人预期的辩护目的。

   胡叶荣律师遵循理性辩护,维护司法公正、传播法治理念,通过个案推动法治进步。如犯罪嫌疑人遭遇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行为,胡律师决不忌权贵,不辞劳苦,严正提出律师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难能可贵之处,胡叶荣律师在办理众多刑事案件过程中,一直以来按规定以案件难易程度合理收费,不增加当事人家庭负担。对困难家庭,蒙冤的被告人,则以正义之心减免收费。

   胡叶荣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件:

   1、周某等5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盗窃罪,按法律规定量刑十年以上,本律师担任周某辩护人,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周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盗窃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胡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死刑,经辩护,被告人免于一死

   3、杨某交通肇事罪,经本律师辩护,判决缓刑。

   4、韦某涉嫌盗窃罪,本律师为其争取到缓刑。

   5、胡某贩卖毒品,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6、黄某涉嫌开设赌场,不予逮捕。

   7、黄某涉嫌敲诈勒索,经辩护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8、黎某涉嫌票据诈骗,检察院建议量刑十一至十三年,经本律师辩护,将争议数额减少,法院采纳本律师的意见,从轻处罚,判决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9、黄某涉嫌挪用资金280多万元,经本律师辩护,法院采纳本律师的意见,将争议数额减少到130多万元,从轻处罚。

   10、莫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经本律师沟通、辩护,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予逮捕的决定。

   11、黄某涉嫌危险驾驶,本律师为其争取到缓刑。

   12、谭某涉嫌危险驾驶,本律师为其争取到缓刑。

   13、曾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经本律师辩护,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决定。

   14、邓某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3年以上,经本律师辩护,改判寻衅滋事罪,量刑有期徒刑1年3个月。

   15、梁某涉嫌敲诈勒索,经本律师沟通辩护,法院接受本律师从犯的辩护意见,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16、罗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本律师为其争取到缓刑。

   17、胡某贩卖毒品,胡律师介入该案后,检察机关不予逮捕。

   18 邱某涉嫌盗窃,胡律师介入该案后,检察机关不予逮捕。  

   19、简某等近十人涉嫌盗窃罪一案,胡律师介入辩护后,发现罪名存在争议,经有效沟通,最终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杨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从刑事拘留开始到结案接近三年,胡律师均参与辩护,杨某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二审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最终决定不予起诉,目前胡律师正在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









9,刘虎跃律师

刘虎跃,四川省成都市人,曾先后任职于云南民定(昆明)律师事务所、四川兴东(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务为刑事辩护,是国内著名刑事辩护团队刘峰刑事辩护律师团主要成员。未央大课堂讲座律师团队成员。刘虎跃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和辩护法律业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曾成功办理过刑事案件二十多起,并致力成为一名一流的刑事辩护律师。

  刘虎跃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曾在政府机关工作二十余年。后辞职从事律师职业,先后任职于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四川兴东律师事务所。是国内著名律师广东刘峰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的核心辩护律师成员。主要负责承接办理四川攀西地区刑事案件。


    执业证号:15134201310562528
电话:

手机:13881496651
    邮箱:1002491598@qq.com


 



10,肖占德律师

黑龙江大庆人,1969年出生。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毕业于北京大学俄语专业,法学专业。刘峰律师收下的第一个前辈徒弟。肖律师博学多识,人格高尚,思想丰厚,是涉外专家律师。




 




13,冯志坚律师



黑龙江大庆人19467月生于黑龙江省依兰县。父祖闯关东后裔,母祖达斡尔人。父母皆为国家工作人员。大庆党校教授,国内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


 

冯志坚,19847月毕业于大庆师范专科学校历史专业。同时留校任资料员。19865月入党,11月调入大庆市委党校任教至今。19887月函授毕业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政教专业。19917月结业于黑龙江省委党校领导科学与行政管理研究生班。979月评为副教授职称。2000通过最后一届律师考试,20013月取得律师资格证。

20018月申领律师执业证,入大庆油城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默默无闻,低头潜心开始律师事业。好在身边有一些油城名律,如孙景彬、贾丽芳、雷国军、杨洪、戴兴友(已逝)、杜世平等,承蒙赐教,得以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点专长、头角崭露。2005年参加孙氏抢劫枪支案辩护,一审开庭时,省、市、区(县)公诉人观摩,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家属近300人听庭。由于法庭询问、质证时的卓越表现,业内一举成名。此案历经四审,最终抢劫枪支罪未予认定。200512月,参加大庆首届律师、检察官辩论大赛,获优秀辩手荣誉。2006年为赵氏职务侵占案辩护,两审均认定无罪。至今唯一的利利索索的无罪判决。2007起,历时四年为张氏抢劫杀人案辩护,最终最高法不予复核死刑,刀下留人奠定业内根基。期间也有郭某故意杀人案、查某抢劫杀人案,在死刑复核权收回前,执行了死刑。当他们无助的目光萦绕于脑中瞬间,深知律师乃遗憾的工作。

20084月转入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执业。现任案件管理委员会主任,协助所业务副主任许新宇,抓案件研讨、评级、归卷审核及周六所里学习工作。参加海天庆城团队以来,业务、能力、学习均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每年经手案件的数量、质量均是原来几年的总和。经手过据说是公安部或最高检或最高法督办的案件。曾被评为黑龙江省第五届优秀法律工作者。市人大聘为司法咨询员。大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至今执业已十二年,扪心自问能够对得起资深律师的称号。

冯志坚律师名言:

刑事辩护是需要天赋的,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的。

律师与医师职业的共同特点:偶尔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

执业以来最喜欢唐朝贾岛小诗:“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郭国强 律师

郭国强 ,福建省宁德市人,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福建省福安市政协委员。未央律师团队骨干成员。


郭国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原系大学教师担任刑法课程,现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目前兼任政协委员。律师执业至今已超13年,执业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550余起(其中援助案有40多起),积累了较丰富的刑事辩护及诉讼经验。

代表性案例:


1、冯某票据诈骗案(最终公安机关作撤销案件处理);
2、李某集资诈骗、非法经营案(造成3200多万元无法归还,紧扣缺乏共同犯意认为证据不足,检察机关终作不起诉处理);
3、林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定性改为聚众斗殴罪判处3年);
4、黄某运输、贩卖毒品案(法院采纳主要辩护观点,认定运输毒品罪不成立,并将贩毒数量减少50千克,由此位次调后两位判处死缓,刚好前四个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公安部督办);
5、郑某故意伤害案(二审改判无罪并获国家赔偿11万元);
6、薛某涉黑、开设赌场等案(成功摘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帽子);
7、陈某拐卖儿童案(一审判处死刑立执二审改判死缓——公安部督办);
8、肖某盗窃60多万案(公安采纳意见改定性为职务侵占,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起诉书认定了自首和立功情节,虽毫无退赔,该案最终从十几年降到5年,辩护效果依然明显);
9、刘某滥发林木1300余立方米案(系全国不多的林木大案,最终争得缓刑);
10、李某受贿14万余元案(辩护历时1年6个月,最终争得缓刑);
11、刘某抽逃出资罪、骗取贷款罪案(法院采纳仅认定一罪虚报注册资本判10个月);
12、林某伪造增值税发票、虚开造增值税发票案(公安机关采纳意见作撤案件处理);
13、王某合同诈骗1000多万案(检察机关采纳犯意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公安无罪释放);
14、谷某诈骗40余万案(一审采纳辩护意见,缓刑处理)
15、刘某等共同抢劫案(审查起诉阶段采纳辩护意见,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16、高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采纳辩护意见,缓刑处理);
17、凌某等非法经营案(侦查阶段采纳辩护意见,撤案处理);
18、封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侦查阶段因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予批捕);
19、代理广发银行上海分行为受害人的骗取银行贷款刑事案件49件,涉案金额1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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