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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社会影响的林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刘峰律师率助理打掉绝大多数指控
2017-8-13 15: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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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律师其中一个经典案件。

“广东省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下称广府人海外联谊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林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款超400万。罪名为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被告人林某还是广州一个律师的妻子,本律师受律师委托一审为其妻子辩护。一审中,刘峰律师打掉了检察院的绝大多数约95%的指控。不但挪用资金罪打掉了,职务侵占法院仅象征性地认定了20来万。检察院可谓输得一塌糊涂。但检察院输的很难受,不服提起了抗诉。坚持要求法院认定超300万元的侵占金额。由于本律师深感压力巨大,二审辞掉了辩护人职务,由该当事人另行委托其他律师辩护。

以下是本案的一审判决书:

 

 

 

 

 

 

 

以下内容来自新闻报道:

 

46岁的广州女子林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款两项罪名,于2015年1月被刑拘。据荔湾区检察院一审指控,2010年6月13日,林某受聘担任位于荔湾区的“广东省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下称广府人海外联谊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

随后,林某采取虚列项目报销费用、较协议文件多报销费用、重复报销费用、收款不交回、差价转租多收取办公室租金及押金的方式,侵占了广府人海外联谊会款项共计人民币387.5万余元,以及虚列项目转入其个人控股的公司账户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林某向广府人海外联谊会退款人民币105.6万余元。

一审仅认定24万判2年

一审查明,林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项目报销费用、多报销费用等方式,侵占款项共计人民币24.3万余元,包括现金报销购买苹果电脑款人民币4998元,虚列“世界广府人恳亲大会”筹备会议、换届大会等支出购买办公用品,报销人民币3.8万余元,超标准报销车辆费用共计人民币20万余元。

2016年8月,荔湾区法院一审认定林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对其判刑2年。林某坚称无罪提出上诉,检方则提起抗诉。今年1月,林某被变更强制措施,获取保候审。

二审:检方抗诉16宗未认定

前日,该案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检方抗诉认为,一审法院没有认定指控的16宗犯罪事实,属于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的情况,认定事实有误,请求二审改判。

其中,检方所指这16宗指控包括广府人海外联谊会在报纸刊登更名公告过程中,林某隐瞒6折优惠4万多元,以虚列策划、编辑费用为名报销,并转至其开设的策划公司。在编印、制作、设计论坛专刊、画册、会刊、光盘、理事牌及捐赠牌等过程中,虚列编制费用并报销。

林某则辩称,她并没有购买过苹果电脑,这些钱是因为当时买茶叶无法提供发票,所以用别人购买苹果电脑的票据去报销该茶叶款额,并称秘书长知情。对于超额报销车补,林某也否认,称这些钱还包括因公务使用车辆而产生费用、她正常公务交通支出等,而且许多费用报销单在经手人、报销人、领款人等地方无人签名,不应认定是她侵占。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凤凰网报道:

广府人海外联谊会出“内鬼”

http://news.ifeng.com/a/20170215/50693259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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